一、招生分省分专业计划
二、报考条件
(一)符合教育部规定的报考条件。
(二)考生所在省组织专业统考的,考生必须参加且成绩合格。
(三)考生只能在本人所在省指定考点参加专业考试,不得跨省考试,否则成绩无效。
(四)身体符合国家规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标准。
报考音乐学(教师教育)专业的考生须五官端正,无视觉、听觉、发音器官及肢体疾病;报考舞蹈表演专业的考生须五官端正,无视觉、听觉、发音器官及肢体疾病,且男生身高一般不低于170厘米,女生身高一般不低于160厘米;报考美术学(教师教育)、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专业的考生须无色盲、色弱等。
(五)宁夏本区考生区分文理科。
(六)我校在外省、市、区组织校考的省份,文理科打通使用。
(七)外语语种为英语。
三、校考安排
(一)考试科目
1.音乐学(教师教育)专业:
考生从以下两个科目中任选一科进行考试,每科时间不超过3分钟。
①声乐(考生准备2首独唱歌曲,现场随机抽取1首);
②器乐(考生准备2首演奏乐曲,现场随机抽取1首)。
2.舞蹈表演专业:
①专业条件测试;
②舞蹈作品表演(考生准备2首作品,现场随机抽取1首作品表演,时间不超过2分钟)。
(二)考试地点及时间
宁夏大学2020年校考地点及时间安排表
(三)注意事项
1.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持本人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艺术类专业准考证》和身份证到指定地点报名。
2.我校未设校考的省份,考生以本省统考成绩为准,录取执行生源省份招生政策。
3.考试期间食宿和优盘、光碟、服装、乐器(钢琴除外)等由考生自理。四、专业校考成绩查询根据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生源情况分配招生计划。按照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不超过1:4的比例划定专业合格线。考生于4月10日后登陆宁夏大学招生网(http://zs.nxu.edu.cn)查询考试成绩。我校不再邮寄艺术类专业考试合格证。
五、录取办法
(一)我校在宁夏录取艺术类考生,按宁夏教育考试院公布的录取文件执行。
(二)我校未组织校考的生源省份,按其生源地,遵循考生所在生源地录取原则。若录取艺术类专业的生源省份未明确投档规则时按我校艺术类专业投档规则择优进档录取。
(三)我校组织校考的省份,考生参加生源地统考成绩合格,专业课成绩以校考成绩为主。根据各省教育考试院划定的艺术类文化课控制分数线,结合生源情况,确定我校录取文化课资格线,按专业课成绩排序录取。
1.优先录取一志愿考生。
2.各专业文理兼招,录取时不分文理;河北省、甘肃省分声乐、器乐专项,分别排序;山西省、山东省不分专项,统一排序。
3.结合考生志愿按照专业课成绩优先原则分配专业。
4.专业课成绩相同的,文化课成绩高者优先。
六、入学规定
(一)新生持《宁夏大学2020年新生录取通知书》,按学校规定入学报到。入学三个月内,学校根据有关规定进行复查,对不符合招生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学生,取消入学资格。
(二)各专业学费执行宁夏回族自治区物价局核定的标准:8800元/学年。
七、联系方式部门:
宁夏大学招生办公室
电话:0951-2061897
传真:0951-2061897
网址:http://zs.nxu.edu.cn
注:本简章由宁夏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