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大学2021年绘画、设计学类专业招生简章
吉林大学是教育部直属的全国重点综合性大学,坐落在吉林省长春市。学校始建于1946年,1960年被列为国家重点大学,1984年成为首批建立研究生院的22所大学之一,1995年首批通过国家教委“211工程”审批,2001年被列入“985工程”国家重点建设的大学,2004年被批准为中央直接管理的学校,2017年入选国家一流大学建设高校。
一、报考条件
1、符合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条件,有一定的绘画基础和创作设计能力;
2、身体健康,无色盲;
3、参加生源所在省(市)招生考试机构组织的美术类专业统一考试并成绩合格。
二、招生范围、专业及计划
招生专业 | 计划 | 学制 |
层次
| 招生计划 | |||||||||||
北京 | 天津 | 河北 | 辽宁 | 吉林 | 黑龙江 | 江苏 | 安徽 | 山东 | 河南 | 湖南 | 广东 | ||||
绘画 | 60 | 四年 |
本科
| 2 | 2 | 8 | 3 | 11 | 5 | 4 | 4 | 9 | 7 | 2 | 3 |
设计学类 | 60 | 四年 | 本科 | 2 | 2 | 8 | 3 | 11 | 5 | 3 | 4 | 9 | 7 | 3 | 3 |
合计 | 120 | 4 | 4 | 16 | 6 | 22 | 10 | 7 | 8 | 18 | 14 | 5 | 6 |
注:设计学类含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三个专业,入校学习一年后进行专业分流。各专业(类)分省计划数以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实际公布为准。
绘画、设计学类专业在高考综合改革省份无选考科目要求。
三、专业考试
2021年我校绘画、设计学类专业全部使用专业省统考成绩录取,我校不再组织专业校考。
四、文化课考试
考生须参加2021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
五、录取原则
1、对符合报考条件且被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投档到我校的考生,不分文理科,统一排队,择优录取。对部分严格区分文科计划和理科计划进行投档录取的省份,只招收文科考生。
2、投档考生的高考文化课总分(含政策性加分,下同)须达到考生所在省(市)普通本科第一批次控制分数线(高考综合改革省份参照所在地相应批次控制分数线)60%及以上(四舍五入,不保留小数位),且不低于所在省(市)艺术类本科最低控制分数线,我校按公布的招生计划,以专业省统考成绩排序,按考生报考专业志愿顺序录取。专业省统考成绩及专业志愿顺序相同时,按高考文化课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如专业省统考成绩和高考文化课总分及专业志愿顺序均相同时,使用学校预留计划予以录取。
3、若省级招生机构有具体的平行志愿投档规则,按其录取办法执行。
六、学费标准
每生每年学费11000元。
七、复查
新生入学后,按照国家招生相关规定进行全面复查和专业复测,对于复查、复测不合格者,将取消该生学籍。违规、违纪情节严重者,学校将移交有关部门查处。
八、领导机构及监督机制
吉林大学绘画、设计学类专业招生工作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严格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和择优录取的原则,严格管理,规范程序。接受学校监察处及社会监督,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监督邮箱:jjcc@jlu.edu.cn。
九、其他
1、如本简章某些条款与教育部关于2021年普通高校艺术类招生文件精神相抵触,以教育部文件为准。
2、本简章及未尽事宜由吉林大学教务处本科生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吉林大学教务处本科生招生办公室 0431—85168305
吉林大学艺术学院 0431—88499647
地 址:吉林省长春市前进大街2699号
邮政编码:130012
网 址: http://zsb.jlu.edu.cn
吉林大学2021年音乐学科招生简章
吉林大学是教育部直属的全国重点综合性大学,坐落在吉林省长春市。学校始建于1946年,1960年被列为国家重点大学,1984年成为首批建立研究生院的22所大学之一,1995年首批通过国家教委“211工程”审批,2001年被列入“985工程”国家重点建设的大学,2004年被批准为中央直接管理的学校,2017年入选国家一流大学建设高校。
一、报考条件
1、符合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条件,具有从事本专业的基本素质,且为艺术类考生。
2、身体健康、五官端正。
3、参加生源所在省(市)招生考试机构组织的音乐类相关专业统一考试并成绩合格。
二、招生范围
黑龙江、吉林、辽宁、内蒙古、河北、山西、甘肃、四川共8个省(区)。
三、招生专业(招考方向)、计划、学制及层次
计划招生60人。具体项目如下:
序号 | 专业 | 项目 | 招考方向 | 招生计划 | 合计 |
1. | 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 | 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 | 2 | 2 | |
2. | 音乐表演 | 声乐 | 美声 | 14 | 20 |
3. | 民族 | 6 | |||
4. | 钢琴 | 钢琴 | 6 | 6 | |
5. | 西洋管弦乐 | 小提琴 | 2 | 20 | |
6. | 中提琴 | 2 | |||
7. | 大提琴 | 2 | |||
8. | 低音提琴 | 2 | |||
9. | 双簧管 | 1 | |||
10. | 单簧管 | 2 | |||
11. | 大管 | 2 | |||
12. | 长笛 | 2 | |||
13. | 小号 | 2 | |||
14. | 长号 | 2 | |||
15. | 大号 | 1 | |||
16. | 中国民族乐器 | 二胡 | 4 | 12 | |
17. | 琵琶 | 3 | |||
18. | 古筝 | 3 | |||
19. | 唢呐 | 2 |
考生只允许报一个招考方向,不允许兼报。
在各省(区)招生的具体名额及招考方向详见各省(区)招生部门公布的招生计划。如部分招考方向无人报考或无合格生源,学校将按所在省份规定进行志愿征集或调整招生计划。
学制为四年,学历层次本科。
音乐学科各专业在高考综合改革省份无选考科目要求。
四、专业考试
2021年我校音乐学科(含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音乐表演)专业全部使用专业省统考成绩录取,我校不再组织专业校考。
五、文化课考试
考生须参加2021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
六、录取原则
1、对不严格区分文科计划、理科计划的省份,文理兼招,统一排队,优先录取院校一志愿考生。考生专业省统考合格,高考文化课总分(含政策性加分,下同)达到考生所在省(区)艺术类本科最低控制分数线,我校在投档考生中,根据分省计划及招考方向,按专业省统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专业省统考成绩相同时,按高考文化课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如专业省统考成绩和高考文化课总分均相同时,使用学校预留计划予以录取。
2、若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有具体的平行志愿投档规则,按其录取办法执行。
3、对部分严格区分文科计划和理科计划进行投档录取的省份,只招收文科考生。
七、学费标准
每生每年学费11000元。
八、复查
新生入学后,按照国家招生相关规定进行全面复查和专业复测,对于复查、复测不合格者,将取消该生学籍。违规、违纪情节严重者,学校将移交有关部门查处。
九、领导机构及监督机制
吉林大学音乐学科招生工作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严格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和择优录取的原则,严格管理,规范程序。接受学校监察处及社会监督,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监督邮箱:jjcc@jlu.edu.cn。
十、其他
1、如本简章某些条款与教育部关于2021年普通高校艺术类招生文件精神相抵触,均以教育部文件为准。
2、新生入学后,学习期间所用乐器一律自备(钢琴除外)。
3、本简章及未尽事宜由吉林大学教务处本科生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吉林大学教务处本科生招生办公室 0431—85168305
吉林大学艺术学院 0431—85159192
地 址:吉林省长春市前进大街2699号
邮政编码:130012
网 址: http://zsb.jlu.edu.cn
吉林大学2021年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招生简章
吉林大学是教育部直属的全国重点综合性大学,坐落在吉林省长春市。学校始建于1946年,1960年被列为国家重点大学,1984年成为首批建立研究生院的22所大学之一,1995年首批通过国家教委“211工程”审批,2001年被列入“985工程”国家重点建设的大学,2004年被批准为中央直接管理的学校,2017年入选国家一流大学建设高校。
一、报名条件
1.考生必须符合2021年教育部及生源省(市)艺术类专业招生条件。
2.考生必须参加生源省(市)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组织的2021年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统考并达到本科合格要求。我校录取时认可各省(市)专业统考成绩为专业考试成绩,不再举行校考。
3.考生高考文化课总分(含政策性加分,下同)须达到生源省(市)本科第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对于实行高考综合改革以及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考生高考文化课总分须达到我校普通类专业所在批次控制分数线,具体以教育部和生源省(市)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有关规定为准。
二、招生计划、学制、学费
总计划:30人,学制:4年,学费:12000元∕年。
招生省份:天津、辽宁、黑龙江、河南、江西、安徽、浙江、湖南、四川等9省(市)。
具体分省招生计划以各省(市)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公布为准。
三、录取原则
1.各省(市)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按照各自的投档规则进行投档; 我校对于不符合报名条件的进档考生将作退档处理,请考生填报高考志愿时务必确认符合我校报名条件。
2.对符合报考条件且被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投档到我校的考生,文、理科考生统一排队,按照考生专业省统考成绩由高到低顺序择优录取;若专业省统考成绩相同,则依次比较高考文化课总分、语文成绩、数学成绩、外语成绩,择优录取。
3.对部分严格区分文科计划和理科计划进行投档录取的省份,只招收文科考生。
四、其他
1.入学报到后,我校将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对于复查不合格或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2.我校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招生工作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严格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和择优录取的原则,严格管理,规范程序。接受学校监察处及社会监督,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监督邮箱:jjcc@jlu.edu.cn。
3.本简章及未尽事宜由吉林大学教务处本科生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前进大街2699号
邮编:130012
咨询电话:
吉林大学教务处本科生招生办公室 0431-85168305
吉林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 0431-85166025
网址:http://zsb.jl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