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东师范大学2021年播音与主持艺术招生简章
华东师范大学是国家教育部直属的全国重点大学,是国家“211工程”和“985工程”重点建设的综合性研究型高水平大学,2017年学校进入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A类行列。
我校传播学院现有广播电视编导、播音与主持艺术、新闻学、广告学和编辑出版学5个本科专业;新闻学、传播学、戏剧与影视学3个学术型硕士点,新闻与传播、艺术硕士(广播电视)、出版3个专业型硕士点;拥有新闻传播学、戏剧与影视学2个一级学科硕士点;新闻传播学一级学科博士点;新闻学、传播学2个二级学科博士点。学院师资力量雄厚,办学经验丰富,形成了专业综合性强、理论素养和实践能力并重的培养特色,为上海市和全国传媒单位、政府部门、出版社、广告公司、节目制作和网络传播公司培养输送了大批专业人才,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好评。
一、培养目标
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致力于为上海市和全国各级电台、电视台培养具有专业素质、文化素质、艺术素质的主持人、播音员和出镜记者;为各类机关、企事业单位培养社会活动及礼仪公关活动主持人。
二、招生专业及计划
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本科,学制四年,学费10000元/学年。2021年招生计划暂定26人,拟分省招生计划如下(暂定,最终以各省级招生管理部门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
招生省份 | 招生计划 | 招生省份 | 招生计划 |
天津 | 2 | 江西 | 2 |
辽宁 | 2 | 河南 | 3 |
上海 | 3 | 湖南 | 2 |
浙江 | 2 | 重庆 | 2 |
安徽 | 3 | 四川 | 3 |
福建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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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报名条件
1.考生必须符合教育部及考生所在地省级招生管理部门规定的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录取报考条件。
2.考生必须参加所在地省级招生管理部门组织的播音主持类或戏剧影视类(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统考,取得统考本科合格资格,专业统考成绩达到省级招生管理部门划定的我校该艺术类专业对应招生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录取时认同各省级播音主持类或戏剧影视类(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统考成绩为专业考试成绩,不再举行校考。
3.考生必须参加2021年全国普通高考,高考文化成绩须不低于普通类第一批本科录取控制线。对于实行本科批次合并的省份,一本线按教育部和省级招生管理部门相关规定执行。
四、录取原则
1.投档原则
各省级招生管理部门按照各自的投档原则进行投档。各省艺术类专业投档原则不同,请考生关注所在省份的相关政策规定。
2.录取原则
符合以上报名条件、高考志愿填报我校本专业且被投档到我校的考生,我校按照以下原则进行录取:
(1)对于按平行志愿投档省份,我校按照平行志愿投档成绩进行录取。投档成绩相同考生依次以专业统考成绩、高考语文外语数学总分、语文、外语、数学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2)对于按非平行志愿投档省份,我校按照招生计划和科类,依据综合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综合分=专业统考成绩+高考文化投档成绩。录取时,一般文理统一排序;但对于部分严格区分文、理科分别进行投档录取的省份,则遵照各省规定、按文理科分别排序,根据综合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综合分相同考生依次以专业统考成绩、高考语文外语数学总分、语文、外语、数学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该专业只录取有专业志愿考生,不进行专业调剂录取。
五、领导与监督机制
1.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招生工作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重大事项由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讨论决定。
2.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招生工作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
3.监督电话:021-54344605;监督邮箱:jwjc@admin.ecnu.edu.cn。
六、联系方式及其他
1.华东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
咨询电话:021-62232212
华东师范大学本科招生网:www.zsb.ecnu.edu.cn
微信公众号:华东师大本科招生
地址:上海市中山北路3663号(200062)
2.华东师范大学传播学院
咨询电话:021-54343075
华东师范大学传播学院网址:www.comm.ecnu.edu.cn
地址:上海市闵行区东川路500号华东师范大学传播学院(200241)
3.若教育部或有关部门有相关调整,我校将作相应调整。未尽事宜按照教育部或有关部门规定执行。
七、本招生简章解释权归华东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
华东师范大学2021年广播电视编导招生简章
华东师范大学是国家教育部直属的全国重点大学,是国家“211工程”和“985工程”重点建设的综合性研究型高水平大学,2017年学校进入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A类行列。
我校传播学院现有广播电视编导、播音与主持艺术、新闻学、广告学和编辑出版学5个本科专业;新闻学、传播学、戏剧与影视学3个学术型硕士点,新闻与传播、艺术硕士(广播电视)、出版3个专业型硕士点;拥有新闻传播学、戏剧影视学2个一级学科硕士点;新闻传播学一级学科博士点;新闻学、传播学2个二级学科博士点。学院师资力量雄厚,办学经验丰富,形成了专业综合性强、理论素养和实践能力并重的培养特色,为上海市和全国传媒单位、政府部门、出版社、广告公司、节目制作和网络传播公司培养输送了大批专业人才,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好评。
一、培养目标
广播电视编导专业致力于为上海市和全国各级电台、电视台培养具有专业素质、文化素质、艺术素质的节目编导、策划、记者;为各类机关、企事业单位培养社会活动及礼仪公关活动宣传人员;为各类影视公司、图文设计工作室培养兼具编、导、演能力的创作型人才。
二、招生专业及计划
广播电视编导专业,本科,学制四年,学费10000元/学年。2021年招生计划暂定26人,拟分省招生计划如下(最终以各省级招生管理部门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
招生省市 | 招生计划 | 招生省市 | 招生计划 |
辽宁 | 3 | 安徽 | 3 |
上海 | 3 | 河南 | 3 |
江苏 | 2 | 湖南 | 4 |
浙江 | 4 | 四川 | 4 |
三、报名条件
1.考生必须符合教育部及考生所在地省级招生管理部门规定的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录取报考条件。
2.考生必须参加所在地省级招生管理部门组织的编导类或戏剧影视类(广播电视编导专业)艺术类专业统考,取得统考本科合格资格,专业统考成绩达到省级招生管理部门划定的我校该艺术类专业对应招生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
3.考生必须参加2021年普通高考,高考文化成绩须不低于普通类第一批本科录取控制线。对于实行本科批次合并的省份,一本线按教育部和省级招生管理部门相关规定执行。
四、录取原则
1.投档原则
各省级招生管理部门按照各自的投档原则进行投档。各省艺术类专业投档原则不同,请考生关注所在省份的相关政策规定。
2.录取原则
对符合上述报名条件且报考我校本专业,被投档到我校的考生,我校按照以下原则进行录取:
(1)对于按平行志愿投档省份,我校按照平行志愿投档成绩进行录取。投档成绩相同考生依次以高考文化投档成绩、语文、外语、数学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2)对于按非平行志愿投档省份,我校按照招生计划和科类、依据考生的高考文化投档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高考文化投档成绩相同考生,依次以语文、外语、数学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该专业只录取有专业志愿考生,不进行专业调剂录取。
五、领导与监督机制
1、广播电视编导专业招生工作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重大事项由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讨论决定。
2、广播电视编导专业招生工作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
3、监督电话:021-54344605;监督邮箱:jwjc@admin.ecnu.edu.cn。
六、联系方式及其他
1、华东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
咨询电话:021-62232212
华东师范大学本科招生网:www.zsb.ecnu.edu.cn
微信公众号:华东师大本科招生
地址:上海市中山北路3663号(200062)
2、华东师范大学传播学院
咨询电话:021-54343075
华东师范大学传播学院网址:www.comm.ecnu.edu.cn
地址:上海市闵行区东川路500号华东师范大学传播学院(200241)
3.若教育部或有关部门有相关调整,我校将作相应调整。未尽事宜按照教育部或有关部门规定执行。
七、本招生简章解释权归华东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
华东师范大学2021年美术学类招生简章
华东师范大学是国家教育部直属的全国重点大学,是国家“211工程”和“985工程”重点建设的综合性研究型高水平大学,2017年进入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A类行列。
我校美术学院现设美术教育系、综合艺术系、雕塑系、中国画系、书法系和美术史论研究所,拥有在中国画、书法篆刻、当代艺术、实验水墨、雕塑、公共艺术、美术教育、美术史论、美术考古、艺术品鉴定和艺术市场等领域的著名艺术家、策展人、批评家、理论家、美术教育家,现拥有美术学博士后流动站,美术学一级学科博士点,美术学一级学科硕士点、艺术硕士专业学位硕士点。美术学院现与法国勒阿弗尔鲁昂高等艺术与设计学校、美国阿肯色中央大学、澳大利亚墨尔本皇家理工大学、法国巴黎国立高等装饰艺术学院、美国华盛顿大学、日本武藏野大学、日本筑波大学等国外大学建立了良好的教学合作关系,每年不定期选派师生赴国外交流学习,使师生能以国际化的视野进行艺术创作。
美术学类包括绘画、雕塑、美术学(美术教育)3个本科专业,雕塑、美术学(美术教育)2个本科专业采用大班教学;绘画专业细化为工作室制教学(油画与综合材料工作室、中国画与材料工作室、观念与形态工作室)。
我校美术学院成立以来,先进的教学理念使学生在本科和研究生阶段获得了较高水准的艺术造诣,学生作品在国内外重大展览中屡获佳绩,为国家文化事业发展培养了一批绘画、雕塑、美术教师、美术理论与艺术批评领域的知名艺术家和艺术行业的创新人才。
一、培养目标
美术学类专业致力于培养适合当代社会文化艺术发展需要,人文与艺术素养并重,具备扎实的美术学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拥有较强的观察、思考和创造性实践能力,具备良好的艺术创作能力和专业综合应用能力,具有开阔的国际化视野、持续发展潜力和创新思维能力的复合型艺术人才,能在当代文化艺术研究、创造、教育和传播等领域从事研究、创作、教学和应用等工作,为培养中国当代创造型艺术家和艺术教育家奠定基础。
二、招生专业及计划
美术学类,含绘画、雕塑、美术学(美术教育)3个专业,本科,学制四年,学费标准10000元/学年。全国招生计划58人(暂定),拟分省计划如下(暂定,最终以各省级招生管理部门公布的为准):
招生省份 | 计划 | 招生省份 | 计划 | 招生省份 | 计划 |
内蒙古 | 2 | 浙江 | 8 | 山东 | 4 |
上海 | 18 | 安徽 | 6 | 河南 | 4 |
江苏 | 8 | 福建 | 6 | 湖南 | 2 |
三、报名条件
1.考生必须符合教育部及考生高考省份省级招生管理部门规定的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高考报名条件。
2.考生必须参加考生高考省份省级招生管理部门组织的美术类统考,取得统考本科合格资格,专业统考成绩达到考生高考省份省级招生管理部门划定的我校该艺术类(或美术类)专业对应招生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美术学类专业录取时认同各省美术类统考成绩为专业考试成绩,不举行校考。
3.考生参加2021年全国普通高考,高考成绩达到考生高考省份省级招生管理部门划定的我校该艺术类(或美术类)专业对应招生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
四、投档与录取原则
1.投档原则
各省级招生管理部门按照各自的投档原则进行投档。各省艺术类专业投档原则不同,请考生关注所在省份的相关政策规定。
2.录取原则
符合以上报名条件、高考志愿填报我校本专业且被投档到我校的考生,我校按照以下原则进行录取:
(1)对于按平行志愿投档省份,我校按照平行志愿投档成绩进行录取。投档成绩相同考生依次以专业统考成绩、高考语文外语数学总分、语文、外语、数学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2)对于按非平行志愿投档省份,我校按照招生计划和科类,依据综合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综合分=专业统考成绩+高考文化投档成绩。录取时,一般文理统一排序;但对于部分严格区分文、理科分别进行投档录取的省份,则遵照各省规定、按文理科分别排序,根据综合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综合分相同考生依次以专业统考成绩、高考语文外语数学总分、语文、外语、数学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对于按非平行志愿投档省份,该专业只录取有专业志愿考生,不进行专业调剂录取。
3.大类分流
美术学类专业本科招生采用大类招生模式,新生入学后第一年进行通识教学;第二年将根据学生一年级的学习成绩和志愿分别进入3个不同专业进行专业学习。
五、领导与监督机制
1.美术学类专业招生工作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重大事项由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讨论决定。
2.美术学类专业招生工作主动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部门的监督。
3.监督电话:021-54344605;监督邮箱:jwjc@admin.ecnu.edu.cn。
六、联系方式及其他
1.华东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
咨询电话:021-62232212
华东师范大学本科招生网:www.zsb.ecnu.edu.cn
微信公众号:华东师大本科招生
地址:上海市中山北路3663号(200062)
2.华东师范大学美术学院
咨询电话:021-54342979
华东师范大学美术学院网址:www.finearts.ecnu.edu.cn
3.若教育部或有关部门有相关调整,我校将作相应调整。未尽事宜按教育部或有关部门规定执行。
七、本招生简章解释权归华东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
华东师范大学2021年设计学类招生简章
华东师范大学是国家教育部直属的全国重点大学,是国家“211工程”“985工程”重点建设的综合性研究型高水平大学, 2017年进入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A类行列。
我校设计学院教学理念先进,师资力量雄厚,教学设备设施一流,国际化办学程度高。毕业生就业率多年来始终名列前茅,学生在国内外重大比赛中屡屡获奖。
我校设计学院现拥有视觉传达设计、产品设计、环境设计、公共艺术4个本科专业(含视觉传达、插画设计、数码艺术、动画设计、产品设计、空间与室内设计、景观设计、公共艺术设计、影像传播设计、时尚设计10个专业方向);除景观设计、动画设计、插画设计方向外,其他各专业方向均设有中外联合培养2+2项目,达到联合培养学校的相关要求,可同时获得中外学校颁发的双学位,学生可自愿选择参加。学院还设有设计学(学术型硕士学位)、艺术设计(艺术硕士专业学位)2个硕士点,以及中外联合培养艺术硕士双学位项目。
一、培养目标
设计学院致力于培养具有国际视野和未来发展眼光的综合能力素质与专业素质并重的高端设计人才。
二、招生专业及计划
1.招生专业:设计学类。
其中包含4个本科专业10个专业方向:视觉传达设计(视觉传达、数码艺术、动画设计),产品设计(产品设计),环境设计(空间与室内设计、景观设计),公共艺术(公共艺术设计、影像传播设计、时尚设计、插画设计)。
学制四年,学费10000元/学年,其中,入选中外联合培养2+2双学位项目学费标准按有关协议要求执行。
2.招生计划:全国招生计划121名(暂定),拟分省计划如下(最终以各省级招生管理部门公布的为准):
招生省份 | 计划 | 招生省份 | 计划 | 招生省份 | 计划 |
河北 | 4 | 安徽 | 5 | 湖南 | 4 |
山西 | 3 | 福建 | 8 | 广东 | 3 |
辽宁 | 3 | 江西 | 5 | 重庆 | 2 |
上海 | 40 | 山东 | 8 | 四川 | 4 |
江苏 | 8 | 河南 | 8 | 贵州 | 3 |
浙江 | 9 | 湖北 | 2 | 陕西 | 2 |
三、报名条件
1.考生必须符合教育部及考生所在省份省级招生管理部门规定的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高考报名条件。
2.考生必须参加高考省份省级招生管理部门组织的美术类(或美术与设计学类)统考并获得本科报考资格,专业统考成绩达到考生高考省份省级招生管理部门划定的我校该艺术类(或美术与设计学类)专业对应招生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设计学类专业录取时认同各省统考成绩为专业考试成绩,不举行校考。
3.考生参加2021年全国普通高考,高考成绩达到考生高考省份省级招生管理部门划定的我校设计学类专业对应招生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且符合教育部和省级招生管理部门的规定。
四、录取原则
1.投档原则
各省级招生管理部门按照各自的投档原则进行投档。各省艺术类专业投档原则不同,请考生关注所在省份的相关政策规定。
2.录取原则
符合以上报名条件、高考志愿填报我校本专业且被投档到我校的考生,我校根据教育部和省级招生管理部门的规定,按照以下原则进行录取:
(1)对于按平行志愿投档省份,我校按照平行志愿投档成绩进行录取。投档成绩相同考生依次以专业统考成绩、高考语文外语数学总分、语文、外语、数学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2)对于按非平行志愿投档省份,我校按照招生计划和科类,依据综合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综合分=专业统考成绩+高考文化投档成绩,录取时,一般文理统一排序;但对于部分严格区分文、理科分别进行投档录取的省份,则遵照各省规定、按文理科分别排序,根据综合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综合分相同考生依次以专业统考成绩、高考语文外语数学总分、语文、外语、数学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对于按非平行志愿投档省份,该专业只录取有专业志愿考生,不进行专业调剂录取。
3.大类分流
设计学类专业本科招生采用大类招生模式,新生入校后第一周进行专业和方向分流,每个专业方向录取人数不超过20人。学生根据志愿选择相关专业及方向,分流时重新计算综合分进行排序,按专业分流综合分从高到低确定就读专业和方向。
专业分流综合分=(省美术统考专业成绩÷省美术统考专业成绩满分)×600分+(高考文化成绩÷高考文化成绩满分)×750分。
五、领导与监督机制
1.设计学类专业招生工作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重大事项由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讨论决定。
2.设计学类专业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
3.监督电话:021-54344605;监督邮箱:jwjc@admin.ecnu.edu.cn。
六、联系方式及其他
1.华东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
咨询电话:021-62232212
华东师范大学本科招生网:www.zsb.ecnu.edu.cn
微信公众号:华东师大本科招生
地址:上海市中山北路3663号(200062)
2.华东师范大学设计学院
咨询电话:021-62237313、62232742、62233319
华东师范大学设计学院网址:www.design.ecnu.edu.cn
3.若教育部或有关部门有相关调整,我校将作相应调整。未尽事宜按教育部或有关部门规定执行。
七、本招生简章解释权归华东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
华东师范大学2021年音乐学(音乐教育)招生简章
华东师范大学是国家教育部直属的全国重点大学,是国家“211工程”和“985工程”重点建设的综合性研究型高水平大学,2017年学校进入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A类行列。
华东师范大学音乐学院的办学历史可以追溯至1951年即华东师大创立之始,由著名音乐家应尚能、刘雪庵领军,音乐宗师钱仁康、马革顺等都曾任教于此。音乐学院现设有音乐表演和音乐学2个本科专业,音乐表演专业招收管弦乐表演、声乐表演、钢琴表演3个方向的本科生,音乐学专业招收音乐教育方向的本科生;设有音乐与舞蹈学一级学科硕士点和艺术硕士(MFA),招收音乐教育学、中国音乐史、西方音乐史、音乐分析等方向的学术型硕士研究生以及声乐艺术、钢琴艺术、管弦乐艺术等方向的艺术硕士。同时,音乐学院招收声乐艺术博士研究生。
华东师范大学音乐学院拥有一支学养深厚且具有国际视野的优秀教师队伍,教师毕业于中央音乐学院、上海音乐学院以及美国、德国、法国、奥地利、荷兰、比利时、俄罗斯等国的专业音乐院校,并相继赴哈佛大学、耶鲁大学、哥伦比亚大学等一流学府访学深造。在专业实践课程教学中,音乐学院坚持“一对一”授课模式,并依托我校歌剧实验中心、交响乐团、合唱团,定期开展高品质的专业舞台艺术实践活动,演出足迹遍及国内外多所院校和著名音乐厅。莫扎特《假扮园丁的姑娘》、约翰·施特劳斯《蝙蝠》、民族歌剧《江姐》已是歌剧实验中心的保留剧目;2009年合唱团荣获第二届全国大学生艺术展演声乐类专业组第一名;2018年交响乐团荣获全国大学生艺术展演西乐合奏专业组一等奖。
华东师范大学音乐学院注重国际学术交流,与美国、加拿大、奥地利等国家的多所高校建立长期合作关系,每年选派学生出国交流学习,参加国际音乐节。目前,与美国科罗拉多州立大学建立“2+2”联合培养本科生项目;与美国蒙特克利尔大学、法国佩皮尼国立音乐学院建立“2+1”联合培养艺术硕士项目,有效提高了音乐学科的国际化进程。在过去十年中,已有超过200名学生先后出国访学。音乐学(音乐教育)专业近年来为国家培养了大批高水平的音乐师资,在高校和各类学校中肩负音乐骨干教师的重任,部分毕业生赴欧美继续攻读硕士与博士学位,得到国内外社会各界的广泛肯定。
一、培养目标
本专业秉承华东师范大学“求实创造,为人师表”的校训精神,适应新时代师范生教育高质量发展的要求,致力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具有坚定的理想信念、较强的社会责任感、良好的道德修养和心理素质,宽厚的人文素养,掌握扎实的音乐专业基础知识和实践能力,具备较强的教育学科知识、教学能力与初步的教学研究能力,较强的专业持续发展意识与自我更新学习能力,以及一定的创新、团队精神和国际视野,能够适应社会多元发展需求优秀教育工作者。
二、招生专业及计划
音乐学(音乐教育)专业(按照声乐(美声或民族唱法)和钢琴专业要求培养),本科,学制四年,学费10000元/学年,2021年招生计划暂定20人,分省招生计划见下表(暂定),最终招生计划以各省级招生管理部门公布为准。
省份 | 上海 | 浙江 | 江苏 | 安徽 |
计划 | 5 | 5 | 5 | 5 |
三、报名条件
1.考生必须符合教育部及考生所在省级招生管理部门规定的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名条件,参加2021年全国普通高考,高考成绩达到考生高考省份省级招生管理部门划定的我校音乐类专业对应招生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
2.考生必须按照有关要求参加考生高考省份省级招生考试部门组织的音乐类统考,取得统考合格资格,专业统考成绩达到省级招生管理部门划定的我校音乐类专业对应招生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
我校音乐学(音乐教育)专业不举行校考。
注意:我校音乐学(音乐教育)专业按照声乐(美声或民族唱法)和钢琴专业要求进行培养,其他方向考生不建议报考。
四、投档与录取原则
1.投档原则
各省级招生管理部门按照各自的投档原则进行投档。各省艺术类专业投档原则不同,请考生关注所在省份的相关政策规定。
2.录取原则
符合以上报名条件、高考志愿填报我校本专业且被投档到我校的考生,我校按照以下原则进行录取:
(1)对于按平行志愿投档省份,我校按照平行志愿投档成绩进行录取。投档成绩相同考生依次以专业统考成绩、高考语文外语数学总分、语文、外语、数学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2)对于按非平行志愿投档省份,我校按照招生计划和科类,依据综合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综合分=70×(专业统考成绩÷专业统考成绩满分)+30×(高考文化投档成绩÷高考文化成绩满分)。综合分相同考生依次以专业统考成绩、高考语文外语数学总分、语文、外语、数学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录取时,一般文理统一排序;对于严格区分文、理科分别进行投档录取的省份,则遵照各省规定按照文、理分别排序。
该专业只录取有专业志愿考生,不进行专业调剂录取。上海生源考生专业统考成绩为声乐、器乐、乐理、视唱练耳四门总分。
五、领导与监督机制
1.音乐学(音乐教育)专业招生工作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重大事项由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讨论决定。
2.音乐学(音乐教育)专业招生工作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
3.监督电话:021-54344605;监督邮箱:jwjc@admin.ecnu.edu.cn。
六、联系方式及其他
1.华东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
咨询电话:021-62232212
华东师范大学本科招生网:www.zsb.ecnu.edu.cn
微信公众号:华东师大本科招生
地址:上海市中山北路3663号(200062)
2.华东师范大学音乐学院
咨询电话:021-54345320
华东师范大学音乐学院网址:http://music.ecnu.edu.cn/
地址:上海市闵行区东川路500号华东师范大学音乐学院(200241)
3.若教育部或有关部门有相关调整,我校将作相应调整。未尽事宜按教育部或有关部门规定执行。
七、本招生简章解释权归华东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
华东师范大学2021年音乐表演招生简章
华东师范大学是国家教育部直属的全国重点大学,是国家“211工程”和“985工程”重点建设的综合性研究型高水平大学,2017年学校进入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A类行列。
华东师范大学音乐学院的办学历史可以追溯至1951年即华东师大创立之始,由著名音乐家应尚能、刘雪庵领军,音乐宗师钱仁康、马革顺等都曾任教于此。音乐学院现设有音乐表演和音乐学2个本科专业,音乐表演专业招收管弦乐表演、声乐表演、钢琴表演3个方向的本科生,音乐学专业招收音乐教育方向的本科生;设有音乐与舞蹈学一级学科硕士点和艺术硕士(MFA),招收音乐教育学、中国音乐史、西方音乐史、音乐分析等方向的学术型硕士研究生以及声乐艺术、钢琴艺术、管弦乐艺术等方向的艺术硕士。同时,音乐学院招收声乐艺术博士研究生。
华东师范大学音乐学院拥有一支学养深厚且具有国际视野的优秀教师队伍,教师毕业于中央音乐学院、上海音乐学院以及美国、德国、法国、奥地利、荷兰、比利时、俄罗斯等国的专业音乐院校,并相继赴哈佛大学、耶鲁大学、哥伦比亚大学等一流学府访学深造。在专业实践课程教学中,音乐学院坚持“一对一”授课模式,并依托我校歌剧实验中心、交响乐团、合唱团,定期开展高品质的专业舞台艺术实践活动,演出足迹遍及国内外多所院校和著名音乐厅。莫扎特《假扮园丁的姑娘》、约翰·施特劳斯《蝙蝠》、民族歌剧《江姐》已是歌剧实验中心的保留剧目;2009年合唱团荣获第二届全国大学生艺术展演声乐类专业组第一名;2018年交响乐团荣获全国大学生艺术展演西乐合奏专业组一等奖。
华东师范大学音乐学院注重国际学术交流,与美国、加拿大、奥地利等国家的多所高校建立长期合作关系,每年选派学生出国交流学习,参加国际音乐节。目前,与美国科罗拉多州立大学建立“2+2”联合培养本科生项目;与美国蒙特克利尔大学、法国佩皮尼国立音乐学院建立“2+1”联合培养艺术硕士项目,有效提高了音乐学科的国际化进程。在过去十年中,已有超过200名学生先后出国访学。音乐表演专业培养了大批高水平音乐人才,多名毕业生被亚洲青年交响乐团、上海爱乐乐团、杭州爱乐乐团、上海歌剧院等专业演奏团体录用,部分学生赴欧美继续攻读硕士与博士学位,得到国内外社会各界的广泛肯定。
一、培养目标
本专业致力于培养具有高水平音乐专业技能、鉴赏能力、表演能力、研究能力和创造能力的音乐表演专业人才。本专业注重素质教育,以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为基础,突出音乐表演能力的培养,同时具备良好的人文艺术素养,较强的社会责任感、良好的道德修养和心理素质。根据音乐专业的特点,注重表演才能的培养和专业理论知识的掌握与拓宽,能够胜任各类独奏、独唱、室内乐以及音乐表演团体的演奏或演唱,及各类专业音乐教学能力,为培养具有国际化视野的复合型音乐表演人才奠定基础。
二、招生专业及计划
音乐表演专业,本科,学制四年,学费10000元/学年,2021年招生计划暂定36人,分省招生计划见下表(暂定),最终招生计划以各省级招生管理部门公布为准。
省份 | 科类 | 计划 |
吉林 | 艺术文科 | 声乐2人 |
山东 | 不分文理 | 声乐(美声或民族唱法)2人,小提琴2人,小号1人 |
江苏 | 不分文理 | 声乐2人 |
福建 | 不分文理 | 钢琴2人 |
上海 | 不分文理 | 钢琴2人,小提琴3人,大提琴1人,低音提琴1人,竖琴1人,长笛2人,双簧管1人,大管1人,小号1人,长号1人 |
浙江 | 不分文理 | 小提琴2人,中提琴2人,大提琴1人,单簧管1人,圆号1人,长号1人,西洋打击乐1人 |
湖南 | 不分文理 | 小提琴1人,低音提琴1人 |
三、报名条件
1. 考生必须符合教育部及考生所在省级招生管理部门规定的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名条件,参加2021年全国普通高考,高考成绩达到考生高考省份省级招生管理部门划定的我校音乐类专业对应招生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
2. (1)山东生源考生必须按照有关要求参加2021年山东师范大学等多所高校面向山东省招生音乐类专业联考,详见山东师范大学本科招生网, www.zsb.sdnu.edu.cn,成绩达到联考方案和我校规定合格要求,且专业联考总成绩须不低于专业联考总成绩满分的70%。
(2)其他省份考生必须按照有关要求参加考生高考省份省级招生考试部门组织的音乐类统考,取得统考合格资格,专业统考成绩达到省级招生管理部门划定的我校音乐类专业对应招生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且专业统考成绩须不低于专业统考成绩满分的70%。上海生源考生专业统考成绩为器乐、乐理、视唱练耳三门总分。
3. 考生省级音乐类专业统考(山东为联考)专业测试科目专项(山东联考要求专业联考总成绩主项)必须与招生专业方向(包括乐器小项)一致。
注意:我校音乐表演专业按照钢琴、声乐(美声和民族唱法)、西洋管弦乐专业要求进行培养,其他方向考生不建议报考。
四、投档与录取原则
1.投档原则
各省级招生管理部门按照各自的投档原则进行投档。各省艺术类专业投档原则不同,请考生关注所在省份的相关政策规定。
2.录取原则
符合以上报名条件、高考志愿填报我校本专业且被投档到我校的考生,我校按照以下原则进行录取:
(1)对于按平行志愿投档省份,我校按照科类和招生计划(如招生计划细分到小项,则分别按小项计划),依据平行志愿投档成绩进行录取。投档成绩相同考生依次以专业统考成绩、高考语文外语数学总分、语文、外语、数学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2)对于按非平行志愿投档省份,我校按照科类和招生计划(如招生计划细分到小项,则分别按小项计划),依据省级专业统考成绩(山东为专业联考总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专业统考成绩(专业联考总成绩)相同考生依次以高考语文外语数学总分、语文、外语、数学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录取时,一般文理统一排序;对于严格区分文、理科分别进行投档录取的省份,则遵照各省规定按照文、理分别排序。
该专业只录取有专业志愿(包括小项)考生,不进行专业调剂录取。
五、领导与监督机制
1.音乐表演专业招生工作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重大事项由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讨论决定。
2.音乐表演专业招生工作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
3.监督电话:021-54344605;监督邮箱:jwjc@admin.ecnu.edu.cn。
六、联系方式及其他
1.华东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
咨询电话:021-62232212
华东师范大学本科招生网:www.zsb.ecnu.edu.cn
微信公众号:华东师大本科招生
地址:上海市中山北路3663号(200062)
2.华东师范大学音乐学院
咨询电话:021-54345320
华东师范大学音乐学院网址:http://music.ecnu.edu.cn/
地址:上海市闵行区东川路500号华东师范大学音乐学院(200241)
3.若教育部或有关部门有相关调整,我校将作相应调整。未尽事宜按教育部或有关部门规定执行。
七、本招生简章解释权归华东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