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河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生指南》(2)
发布者:admin 更新时间:2020-01-10 16:22:28
“无声入场”即考生入场需接受金属探测器检查,无报警声响方可入场。严禁考生携带各种具有发送或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如移动电话、对讲机、无线耳机及其他无线接收、传送设备等);电子存储记忆录放、扫描设备;手表等计时工具;涂改液、修正带等各种文具(考试文具统一配备,考生不得携带文具入场,也不得把统一配备的文具带出考场)。严禁穿戴有金属物品的服装(带金属挂钩和钢圈的女生内衣、挂钩、衣扣)、鞋帽(带金属的鞋带、鞋眼、鞋底、装饰)、腰带、首饰(项链、耳坠、发卡、手镯、戒指等)。钥匙、硬币、磁卡(餐卡、房卡、公交卡、银行卡等)等铁磁性物品,各种食品、饮品和其他非考试必需物品也都不能带入考场。
考生因身体原因需要带入的特殊物品(如助听器、胰岛素注射泵、体内植入的金属材料、心脏起博器、轮椅、拐杖等),须由负责该生高考体检的医疗机构出具相关证明材料和考区招办出具的审核材料,考生应不迟于考试前一周办理所需手续,入场受检时出示以上证明材料。对身体内安装植入金属物的考生,监考员 会核对医疗证明上标注的部位与考生身体报警部位是否一致,非对应部位按规定程序检查,合格后进入身份验证程序,不合格者必须复检,确保合格通过。
考生应提前准备好衣服、鞋子(2套为宜)。建议穿着无纽扣、无拉链的衣服,无任何金属制品的鞋子(含鞋带、鞋眼),女生穿无金属挂钩和钢圈的内衣。允许考生眼镜含有金属配件。考生及家长要提前做好准备,反复检查确保不携带任何违禁品,避免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6月6日下午,考生察看考点、考场,进行身份验证、“无声入场”金属探测演练。
七、配合做好考试入场身份验证 考生进入考场须进行身份验证。具体做法是:考生入场时,在考场门口的课桌上放置有身份验证终端设备,考生要将准考证、身份证交给监考员进行检查,并按要求脱帽、摘镜、整理头发(发不遮眉、不盖耳)后坐在椅子上(背靠墙,以保证照相背景清晰),用准考证上标示的报名时采集过指纹信息的手指,将指肚部位触放在指纹采集窗录入指纹(录入前要主动接受有无指纹模检查,并用胶带等清洁需验证手指),如读取的指纹信息与事先存储的信息匹配,则验证通过,设备进入拍照界面,考生面部正对摄像头,屏幕取景框摄取考生整个面部,监考员点击按钮对考生进行拍照后,允许考生入场。指纹比对连续三次未通过的考生,监考员依据考生信息与考生本人进行比对,拍照后可允许其先入场考试,工作人员留存考生准考证、身份证,再由视频监考、主考分别进行验证,认定无误的,考试结束前将身份证、准考证返还考生;无法认定的考生在当科考试结束后到考务办公室面对面认定。
考试结束后,县(市、区)招办将对本地考生入场照片进行比对复查。同时,省招办将采用人脸照片识别技术,对考生入场照片进行全面比对复查。对于入场照片与报名照片无法认定为同一考生的,将进行重点核查,严肃查处替考舞弊考生。
为加强高校录取环节和新生入校后的复查工作,省招办在招生录取时除向高校提供考生的电子档案外,一并向高校提供笔迹图像和进场照片信息,供高校在新生资格复查、学籍注册等环节加强考生身份比对,把查处替考等违纪作弊行为从考试延伸到入学以后。